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举牌概念股,以及举牌概念股举牌次日股价的表现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一、股票举牌是什么意思
简单说举牌就是公开亮明身份。具体是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购买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5%或者是5%的整倍数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所以,被举牌后,股民就能知道是什么机构或个人成为了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该股东亮明身份后,股民就知道了这个事情,说明看好该公司未来发展,因此大量持股。
在中国股票市场中,有举牌消息传闻或者已经属实的上市公司,通常叫做“举牌概念股”。一般来说,被举牌的股票短期内不能全部卖出,因此算得上一个利好消息。但是否上涨要结合公司基本面具体分析。
二、举牌的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是举牌上市公司需要遵循的主要法律法规,《办法》要点如下:
1、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协议转让,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3、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4、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5、举牌需要披露交易信息和权益变动信息,不同持股比例需要披露的信息不同。
三、举牌的分类
根据兴业证券研究所对我国证券市场举牌事件的分类统计,按照是否涉及资金交易,举牌方式可以分为两类,即涉及资金交易的举牌和不涉及资金交易的举牌。
1、涉及资金交易的举牌根据具体的方式,此类举牌包括三种情形:
a、二级市场购买:此方式最为常见,对股价的影响最直接,市场关注度最高。
b、定向增发:即以参与定向增发的方式实现举牌。
c、协议受让:即买卖双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从而实现受让方对标的公司的举牌。
2、不涉及资金交易的举牌根据具体的方式,此类举牌包括三种情形:
a、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即多名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其所持股份可合并计算,以此定义举牌公告线。
b、股份无偿划转:此方式一般发生在国有股股东之间,体现国家或政府意志。
c、其他方式:通过股权剥离、吸收合并等其他方式而导致的举牌情形。
股票被举牌的意思是当投资人在证券市场当中的二级市场中所购买的流通股份总额已经超出了该只股票总成本的5%以及5%的整数倍以上时,那么投资人应该立刻把情况上报给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这种行为就是股票被举牌。
股票被举牌的期间,投资人需要六个月以后才可以将手里的股票卖出去,这一行为有利有弊,被举牌也是代表该只股票前景较好,上涨有望,但如果被恶意举牌,则有可能出现争夺控股权的情况,上市公司应该引起重视。
拓展资料:
1、被举牌“举牌”收购一般是指投资人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收购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已发行股本的5%或者是5%的整倍数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且在半年内不能卖出。
一、基本介绍
1、在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多数都有占总股本60%的国家股或者法人股,这些股票目前法律上还不能上市流通,少数一个或者几个大的国家股或者法人股的股东决定这些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对于这部分非流通股占总股本一半以上的公司,无论投资人在二级市场上收购多少流通股份也无法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所以目前这些公司的控制权利的转移主要是国家股或者法人股的股东与大的投资人在场外进行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与流通股票市场一般是没有关系的,也就谈不上能“举牌”收购。
2、在沪深股市10多年的历史上,共发生过21起上市公司被举牌事件,其中今年以来的近3个月中,就已发生了针对7家上市公司的举牌事件,达到历年被举牌总数的三成。举牌事件在今年的集中出现,一方面是形形色色机构投资者不断进入股市的衍生品,一方面是因为股价屡创新低大大降低了通过二级市场进行收购的成本。
二、代表事件
虽然沪深股市早在1993年9月就发生了第一次举牌事件,但举牌涉及的上市公司数量并不多。在先后出现的21起举牌事件中,爱使股份、方正科技、申华实业、爱建股份等上市公司被不同机构在不同时间多次举牌。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前三个月发生的针对南钢股份、南京中商、南京新百、爱建股份、大商股份、丽珠集团、佛山照明等7家上市公司的举牌事件,是沪深股市历年来出现次数最多的时候。
看情况。首先,要看是谁举的牌。
险资在A股大量扫货,其中恒大的动作较为激进,其举牌的概念股迎来了暴涨潮。以鼎泰新材为例,被举牌助长了股价上涨。
据统计,鼎泰新材年内涨幅高达149.24%。而最近,证金公司准举牌的概念股也有类似的上涨行情。
其次,看举牌对公司的影响。万科宝能股权之争中,万科的股价上涨之后一度下跌。
拓展资料:
在A股,举牌是常有的事。前有险资举牌,现有证金公司准举牌,掀起一股炒举牌概念股的热潮。举牌什么意思?被举牌的股票好不好?
举牌什么意思
根据上市公司的规定,投资者及其小伙伴买入某上市公司的股权达5%时,就是举牌,必须要发公告的。
举牌概念股票
去年,险资频繁举牌,被举牌的概念股随之遭到资本的炒作。后来,监管层出手对这种现象进行制止,举牌狂潮才终于消停。
最近,证金公司也开始玩险资玩过的套路,接连“举牌”了17家上市公司。不过,证金公司精明的一点是,持股线保持在4.99%,这就是所谓的买而不举。这是闹啥嘛?是不是准备割韭菜呢?业内人士及媒体也对证金公司这种投资行为产生质疑。
被举牌的股票能涨多少
被举牌的股票,少则一个涨停,多则几个涨停,这也是常有的事。如果你手上恰好持有证金公司准举牌的股票,那么恭喜你,股票有戏了。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简单说举牌就是公开亮明身份。是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购买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 5%或者是5%的整倍数时。
根据法规规定:被举牌后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举牌后持股规定:
股东半年内不能卖出股票,所以不用担心抛压的力量,因此有一定的利好,但利好并不等于股价会上涨。
因为举牌意味着该股东成为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但是在二级市场上,还有很多机构、游资,如果在股价相对较高的时候举牌,则其他资金可能会抛售股票,这样举牌的对象可能会面临亏损。
扩展资料:
一,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防止机构大户操纵股价,《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监会、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业内称之为"举牌"。
二,买家为什么要举牌?往往出于下面3个目的:
第一:对被举牌的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所进行的财务投资;
第二:股价低位吸筹,起到稳定股价的作用;
第三:外部投资者谋求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三,买一只股票达到总股本的5%举牌。“举牌”:意指收购,具体是指投资人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收购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 5%或者是5%的整倍数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在中国股票市场中,有举牌消息传闻或者已经属实的上市公司,通常叫做“举牌概念股”。
四,股票交易规则
股票买卖中,以手为交易单位,一手等于100股,低于100股的叫做零股,在委托买入中,数量必须为100的整数倍,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天买的股票T+1日才能卖出,当天卖的股票T+1才能取出现金;另外,设有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10%。
五.股票交易费用
买卖股票主要有两种费用产生,第一是所有人都要交的印花税,按千分之三收取;第二是交易佣金,基本是按万分之二五或万分之三收取。两个费用都是卖出后,从账户自动扣除,单向收费。
关于举牌概念股和举牌概念股举牌次日股价的表现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评论
毒胆一棵松
回复楼主是一个神奇的青年!http://pm9jk.88886605.net
游客
回复楼主很有激情啊!http://www.a5km.com/yxgl/jdqs/27632.html
游客
回复楼主很有艺术范!http://www.guangcexing.net/voddetail/jwCxSWDR.html
游客
回复论坛人气好旺!http://www.guangcexing.net/voddetail/YFszJmnkZVEQ.html